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,自我市启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以来,我们坚持问题导向、需求导向,紧密结合郑州城市发展、社区治理、乡村振兴实际,在机构设置、职能配置方面更加注重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,持续推进改革往深处走、往基层沉。近日,在全省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重点改革任务试点镇经验交流座谈会上,市委编办推荐上街区委编办、中牟县雁鸣湖镇作典型发言,分别就放权赋权、综合执法改革以及便民服务等进行了经验交流,得到省委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。
一、把准机构改革的核心要求,加快职能转变。在改革推进中,我们聚焦乡镇和街道服务基层的职能定位,强化党的建设、综合管理、公共服务、公共安全等职能,推动乡镇和街道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、抓治理、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;充分向乡镇和街道放权,按照依法下放、宜放则放的原则,将点多面广、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。如,上街区为确保改革落到实处,制定出台了7个配套文件和制度,并研究通过了第一批下放的11项职责目录,将职能部门的“三定规定”中调整至乡镇和街道;中牟县雁鸣湖镇打造了“一门集中、一口受理、一网通办、一窗发证、一链监管、一次办结”便民服务模式,实现了“一站式”服务,较好地解决了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。
二、应对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,厘清职责权限。以理清县乡关系为重点,着力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,赋予乡镇街道对相关县(市)区直部门的吹哨调度权、考核评价权、人事建议权等权限,使基层掌握工作主动权,实现“条条围着块块转、一针撬动千条线”。建立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,非法定事项县(市)区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要求乡镇和街道承担;健全乡镇街道考核评价体系,严禁县(市)区党委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假借“属地管理”名义将应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乡镇街道,指导县(市)区立足乡镇、街道职责和区位特点,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,推动乡镇和街道工作重心的转移。
三、立足乡镇街道的发展定位,优化机构设置。在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设置上,有“统”有“分”。按照综合化、扁平化的改革方向,除省里规定的5个必设机构外,把抓发展和抓党建紧密结合,在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置了党政办公室;切实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,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,在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;为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,在乡镇设置了乡村振兴办公室;结合郑州城镇化率已达到73.4%、社会治理模式急需转变的实际,在街道设置了社区治理办公室或社区服务中心。另外,县(市)区结合实际和基层事务特点,有针对性地设置了经济发展、安全应急、村镇建设、社会事务、文化旅游等管理服务机构。
四、严格执行政策要求,推动人员编制下沉。通过“减县补乡”的办法,积极创造条件,在县级编制资源比较紧张的情况下,通过调剂空编、连人带编等方式,共下沉行政编制10名、事业编制2147名,下沉人员1388人,单是巩义市就下沉编制570名,下沉人员315人。目前,各县(市)区正在陆续开展遴选工作,为进一步放权赋权、整合审批管理服务职能等工作提供了编制保障和人才支撑。
此次改革通过转变职能,解决了乡镇和街道职责定位问题,基层职能定位更加清晰;通过下放权限,解决了基层职小责大、权责不一致的问题;通过建立综合执法队伍,解决了基层“看得见管不着”的问题,为乡镇和街道顽疾开出了有针对性的药方。针对放权赋权、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等重点改革任务,加大力度、持续推进,着力构建具有郑州特点、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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