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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济区委编办健全“三个环节”推动机构编制全周期管理
来源:惠济区委编办  时间:2024-06-13 13:46  

惠济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,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中有关动议、论证、审议决定、组织实施的规定,探索规范健全事前沟通、事中审批、事后问效三个环节的制度机制,推动机构编制全周期管理。

一、实行事前沟通制度,强化部门责任

优化完善编委议事规则,实行事前沟通机制。各部门在动议机构编制事项、正式提出申请前,先与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沟通,并对动议内容进行自查评估,充分论证动议的必要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。编办对部门申请的动议事项,先进行监督检查等相关业务联动预审,对存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或未按要求整改等事项的,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。

二、完善事中审批机制,提升决策水平

把好论证审核关,对于部门申请的机构编制事项,编办要从法律法规、上级政策、区内重点工作、部门实际、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、是否能够科学解决实际困难等多个方面进行进行重点审核。通过座谈研讨、实地调查等,确保论证依据充分合理、全面客观,对于不必要的申请事项,予以驳回,引导部门强化内部挖潜,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。

三、探索事后问效机制,加快效益发挥

探索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后的运行效果评估工作,重点评估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运行、职能配置和履行、编制核定和使用等情况,通过实地督查了解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,全面了解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、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、是否发挥了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用,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,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纠正解决,对于运行效益发挥不充分的,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紧,为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和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提供支撑和依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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