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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密市委编办“121”工作法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
来源:新密市委编办  时间:2024-06-28 11:07  

为持续优化事业单位监管服务,新密市委编办围绕构建业务范围清晰、权责一致、服务高效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体系,创新工作思路,采用“121”工作法,筑牢事业单位监管根基,有效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。

一是严定“一项”清单,规范履职源头。以乡镇体制机制改革、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契机,加强对事业单位业务范围“清单化”管理,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,严格核定单位宗旨业务范围、开办资金、印章管理、法人公示等事项,优化登记办事流程和环节。同时,扎实做好清单维护和实时更新工作,对未列入清单的业务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;对需要新增、调整业务事项的,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核认定,从源头上推动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职。

二是坚持“两项”制度,狠抓监管落实。一是建立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制度,每季度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和抽查人员,对履职情况等事项开展实地检查,深度了解事业单位职责运行情况。收集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对事业单位运行、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,加强事业单位“全流程”管理。二是建立异常信息监管机制,将未按登记事项开展业务、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公示、净资产浮动变化超20%等情形纳入异常信息管理范围,并向社会公开,拓宽事业单位监管渠道。

三是抓实“一项”整改,维护监管实效。扎实开展整改结果“回头看”工作。对日常监管、专项检查、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,建立事业单位监管问题整改台账,督促事业单位制定整改计划、报送整改方案并按期整改,强化事后监督检查,提升事业单位履职能力,增强监管工作的实效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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